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春节即将到来,为便于放假期间开展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及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公务用车使用、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鉴于春节期间工作形势的特殊性,放假服从工作需要,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务必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开通,随时接听单位电话,有紧急任务,迅速到位。有敏感及重要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二、局机关、西办公区、各市场监管所及事业单位的值班人员,按照上报的值班表分别在本单位值班,带班领导全部在岗带班,不得空岗、漏岗,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加强值班巡查工作,确保内部用电、消防安全。
三、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受理消保投诉的责任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和应急准备工作,将值班表报送分管领导,并在办公室备案。
四、涉及到旅游景区、大型节庆活动的市场监管所要安排好各项工作,将值班表报送包片分管领导。
五、放假期间,全部公务车辆分别存放在局机关、西办公区院内,严禁停放到其他区域。如有工作需要动车的,要分别请示各自的分管领导并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经批准后方能动车。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停车。
特此通知。
局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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