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工作的通知
特监科、锅检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委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营造“五.一”期间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五.一”期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局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特殊时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部署,把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本辖区特种设备特点,充分调动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组织力量投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之中。期间由主管领导带队,特监科负责组织督查。
二、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特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自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结合自身特点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情况(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三、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
各单位在节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一)结合实际,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自查基础上,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商场、宾馆、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的特种设备,要实施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等涉旅特种设备。督促有关单位,梳理分析设备使用特点,结合设备使用情况,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设备维护。一是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客运索道的吊具护栏、脱索保护功能是否可靠,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是否有效,钢结构件是否产生锈蚀等情况。二是检查设备是否在下次检验日期内,如需检验提前联系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安排。三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每日开机前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做好应急救援。
四、严格执法重在隐患治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机构职责分工做好“五.一”期间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要对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强化跟踪,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五、检验机构做好检验技术服务
锅检所要切实保障检验检测质量,按相关规定时限,及时受理报检、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优先检验涉旅特种设备,保障“五.一”期间涉旅设备检验合格。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区局。同时,在“五.一”期间,要进一步发挥技术机构作用,加强技术支持,配合做好我区特种设备安全整体工作。
六、健全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保证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关注并及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旦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30日开始至5月5日结束。每日下午14:00前将昨日14:00-当日14:00情况报送到“蓟州特种设备工作交流群”中。检查情况报送格式为文字+照片:2021年×月×日,×××市场所出动 组次,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企业 家次,查处隐患 项,下达指令书 份。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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