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主要领导指示,现就我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值班值守制度》(蓟市场监管发〔2019〕34号)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二、要不折不扣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值班和值班员双人在岗值班等规定,值班期间严禁出现脱岗、空岗行为,坚决杜绝非正式人员顶岗替岗和值班业务不熟悉等情况的发生。值班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值班时,报经值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向办公室报备。
三、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要对值班电话、传真、办公网络等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值班通信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全局干部职工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遇有紧急情况,按指令迅速到岗待命。
四、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涉及市场监管安全的任何突发事件,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要在事发15分钟内向局值班室电话报告,20分钟书面简报,并做好续报工作。
五、凡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或违反值班制度规定造成值班事故的,严肃问责。
局值班室电话:82862510(传真)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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