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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来源: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8-02 12:00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工商、质监、食品、商标、食盐质量监管、物价、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商务部门汽车销售、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行业、餐饮业、会展业、违反商务管理规定的不公平交易行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配合做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区域内大型活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四)负责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五)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组织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承担市市场监管委授权委托或指定管辖的案件查处工作。

(九)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制定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事项清单,并依法及时调整、依法依规履行。

2.区商务局要加强对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本领域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行政执法专业性。

3.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区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派出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管辖区域一般和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支队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负责支队干部人事相关工作。负责支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支队政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会务、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执法装备、车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支队财务相关工作。

(二)执法综合室(执法协调室)。负责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执法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负责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支队执法案件办理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跨区及本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牵头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支队举报受理工作。负责支队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有关工作。

(三)第一大队。负责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广告、消保、合同、有形市场、网络交易、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第二大队。负责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棉花等纤维及其制品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第三大队。负责食品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六)第四大队。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活动的风险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大型活动有关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七)第五大队。负责区域内不正当竞争(含违反商务管理规定的)、违法直销、传销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市场监管委授权或委托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负责区域内价格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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