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双减”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双减”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落实。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双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准把握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双减”工作专班部署要求,把落实“双减”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和重大举措,坚持依法治理、统筹推进、标本治理,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行为,严肃治理扰乱市场秩序乱象,坚决防止侵害广大学生家长利益行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营利性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
辖区内不再登记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已登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清退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对“一证多址”的营利性培训机构重新审批登记工作。(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发、播放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和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广告监管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检查
密切关注义务制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出台情况。收费政策出台前,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等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查处虚构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收费政策出台后,重点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进行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文本使用情况检查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基厅〔2020〕2号),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合同文本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合同监管职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市场和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关注校外培训市场的竞争状况,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线索,移交市市场监管委反垄断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协调区教委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纳入全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配合区教委指导制定专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信用监管科)
(七)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
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信用监管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对校外培训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九)加大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积极做好与委处室队的业务条线对接,精准把握政策、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法规科、各相关业务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双减”工作是贯彻党中央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部署,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祖国未来的一项长远工作。各有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到“双减”工作中来,确保“双减”工作在市场监管系统取得明显成效。
(二)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统一领导“双减”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建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行政审批科、法规科、信用监管科、价监科、市场和网监科、广告监管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执法支队、投举中心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管所配合专班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双减”工作专班的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一机构一档案”的原则,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台账,落实辖区监管责任。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局专班办公室要积极对接区“双减”工作专班,加强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各项任务,落实专班日常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天津市“双减”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津双减办函〔2021〕3号)的要求,积极配合各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开展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行为检查、规范培训内容检查、规范线上培训行为、打击行业乱象和联合专项治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委业务条线的请示汇报,精准把握政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校外培训的投诉举报及时分拨、核查处置。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局分管领导适时带队对各专班成员单位落实“双减”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局“双减”工作专班加强日常组织推动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专班成员单位应于每周五下班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本条口工作进度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对口报送委相关部门,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市场监管局“双减”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2021年 8月24日
附件
市场监管局“双减”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部门 | 主管领导 | 联络员 | 电话 |
行政审批科 | 果防 | 赵啟超 | 13920459778 |
法规科 | 叶占波 | 权艳敏 | 13116179288 |
信用监管科 | 果防 | 李红梅 | 13110003468 |
市场和网络监管科 | 仇玉民 | 张乃建 | 13512253812 |
广告监督管理处 | 仇玉民 | 杜永庄 | 15822638585 |
价监科 | 王继文 | 王立成 | 18649120153 |
食品监管科 | 罗关 | 蔡栋梁 | 13682098018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 叶占波 | 李强 | 13820235000 |
执法支队 | 周继业 | 屈冬清 刘长海 | 15822637799 18502266004 |
投诉举报中心 | 王继文 | 张维泽 | 1331215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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