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送达公告
津宁市场监管板异个入告〔2023〕 1 号
天津市宁河区元发商贸行: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秋辰、王旭 联系电话:022-69469237
联系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芦玉公路与市场路交口东侧50米板桥镇市场监管所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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