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注天津天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宁河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天津天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宁河店存在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情况,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标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自标注之日起,被标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