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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提示函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1 17:01

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提示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调整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请外商投资企业在2024年12月底前到宁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宁河区行政许可服务分中心办理,如不及时调整可能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咨询电话69119616。调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董事会决议(调整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公司章程、议事机制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

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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