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辖区某某面馆等多家经营主体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宁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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