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天津市专利奖相关要求,现将宁河区初评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河区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书面材料需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9115882
邮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34号(宁河区市场监管局)
邮编:301500
附件:2025年天津市专利奖初评项目(宁河区)
宁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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