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准予许可天津市宁河区宁通机动车
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知
津宁市场监管〔2021〕62号
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天津市宁河区宁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准予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更许可,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021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证号 |
许可类别 |
有效时间 |
1 |
天津市宁河区宁通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24号 |
200205020034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更) |
2026年06月17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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