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准予许可天津市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知
津宁市场监管〔2022〕35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天津市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准予复查、扩项、地址变更等检验检测能力许可,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证号 |
许可类别 |
有效时间 |
1 |
天津市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绿荫西路与白台道交口 |
220200100063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扩项、地址变更) |
2028年5月9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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