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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21:40

津宁市场监管〔2024〕24号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宁河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六大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锚定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积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反垄断不断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保障体系,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公平竞争治理整体效能提升,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一、持续纠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巩固综合整治行动成果,认真落实国家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常态化监管执法,保持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聚焦平台经济、医药教育、“一老一小”、日用消费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围绕促进有序竞争鼓励创新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激发企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仿冒混淆、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全面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形成商业秘密保护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保护。

(三)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横向协同纵向指导,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集中整治的重要抓手,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关键时机,净化行业风气,推动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互联网平台领域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焦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围绕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加强互联网平台领域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中虚假人气、虚假好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虚构交易、数据造假等刷单炒信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数据爬取、流量劫持、二选一等各类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二、强化监管执法,防范直销经营风险

(五)完善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树牢底线思维意识,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跟进执法等监管工具,推动形成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直销监管工作格局。督促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好信息报备、披露制度落实等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协同共治,保持防范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六)健全打传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巩固“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市市场监管委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等十六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落实部门会商、线索排查、联合打击、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细化《平安宁河考评方案》,强化属地责任,形成打击传销的工作合力。

(七)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社会共治。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传销风险的分析研判。加大涉传投诉举报排查核查力度,做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等时段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扎实开展争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打击传销常态化宣传,提高全民防范传销意识,铲除传销滋生土壤。

(八)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2024年度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坚持“反复打、打反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持续加大排查力度,严防聚集式传销,聚焦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等违法传销,严厉打击网络传销,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形成高压严打的态势,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摸排,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行动

(九)加强涉嫌垄断行为线索收集。聚焦建材、医药、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通过现场检查、投诉举报信息排查和舆情分析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类涉嫌垄断行为的线索摸排工作,加大对各类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线索收集力度,深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线索收集,发现线索,及时上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加强反垄断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向企业宣传讲解《反垄断法》,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垄断行为的发生。

五、强化制度落实,构建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保障体系

(十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活动,统筹做好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提升审查和清理工作的质量。

(十二)严格落实抽查检查。对经营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行业,加大抽查力度,重点抽查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规定和做法,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公平竞争自觉,有效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效能。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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