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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方案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21:09

津宁市场监管〔2024〕51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市场监管“五大工程”, 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竞〔2024〕6号)要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保护商业秘密 推动强企护链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精准服务重点产业。

一是对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深度调研走访,了解辖区特别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的基本情况,广泛开展调研走访,组织座谈交流,密切政企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面临的问题、需求,指导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二是采取“企业+市场监管所”模式。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了解企业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需求,积极推动行业自律,进行“一对一”辅导。

(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召开宣讲会、参与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知识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重点普及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保密措施、典型案例等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行政指导帮扶,提升企业保护能力。通过上门指导、召开行政指导会等方式,面向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行业特点和自身规模的商业秘密管理保护体系。鼓励企业设立商业秘密管理保护专岗专员,健全内部合规体系,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提升保护效能。

(四)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切实助企纾困解难。

抓好商业秘密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遴选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组织开展交流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广泛收集、积极回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对商业秘密保护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服务发展大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商业秘密保护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将“服务月”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要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月”活动的重要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企,将工作着力点放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上,确保“服务月”各项举措走深走实,让企业切身感受到“服务月”的提升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按照《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各界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服务月”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认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场监管所及时做好总结和数据统计,并于2024年6月29日前,将“服务月”活动总结、“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和活动照片报竞争执法科,纸质版调查问卷交竞争执法科。(商业秘密试点名单中的企业请务必发放调查问卷)。


附件1:第二届“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2: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调查问卷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