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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连花清瘟”价格违法案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13 19:35

12月7日,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信息:桥北街春康祥药店销售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存在坐地起价、哄抬物价等问题。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响应,启动案件核查程序,赶赴现场及时固定证据,调取企业进销货账目和后台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据。

经调查,该药品经营企业先后购进单价分别为15.6元/盒、35.88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70盒,分别以18元/盒和40元/盒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检查中发现,12月7日,该药店以40元/盒的销售价格售出进货价为15.6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1盒,当事人针对涉疫药品随意涨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局已立案调查。

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各相关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线索,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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