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件
津市场监管宁〔2016〕48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6〕4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
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6〕48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即日起至6月5日,在全区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检查内容
以塑胶跑道、校服、文具为重点,全面检查与学生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状况。
1、塑胶跑道:各部门认真排查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生产、销售企业,按照国家标准《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1部分: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T 19851.11-2005)和《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 14833-2011),对排查到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2、校服: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津教委办〔2015〕100号)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天津市纤维检验所对本辖区内校服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3、文具:加强对文具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环节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分工:
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生产领域内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材料汇总上报,并组织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内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的专项检查;
稽查大队:配合质量监督管理科和各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基础教育装备产品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打假和查处违法行为力度。对市市场监管委批转的国家监督抽查、天津市监督抽查和外省市移转有关不合格线索,严格做好调查核实、处理及监督整改工作。
(二)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间配合,强化联动执法,共同监管、综合整治,切实保障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安全。
(四)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痕迹的留存,将专项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投诉举报处置记录、信息简报、案卷等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迎接国家四部门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五)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和基础教育装备产品专项整治汇总表(附件1)报到质量监督管理科王娜OA。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69572634
附件:1.基础教育装备产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汇总表
2.基础教育装备产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汇总表
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基础教育装备产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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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产品名称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检查经营主体(户次) |
查处违法案件(起) |
案值(元) |
受理举报投诉(件) |
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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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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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附件2
基础教育装备产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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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检查企业数(家次) |
查处违法案件(起) |
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元)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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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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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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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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