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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13 10:19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红线意识。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10月1日实施,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分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职责。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无证无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既承担着审批许可监管的职能,又承担着法律法规赋予查处和配合的多项法定职能。因此要从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防范自身监管风险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履职尽责,为维护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重点整治

(一)整治范围

1依法查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2、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3证照被撤销、注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取得相应的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需要取得审批部门许可的,或者未规定需要取得营业执照的,或者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无须取得证照的,经营者无须取得证照即可经营;对其开展的经营活动,不得非法干预。

(二)重点区域

以城镇主要街道、校园周边、医院周边、公路沿途、各类市场、开发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重点行业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生产经营,出国劳务中介等,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网吧等。

三、组织机构

成立企业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场监管科、消保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商广科、法规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科、食品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科、稽查大队、监察科、各监管所为成员单位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布署、组织、协调,认真调研清理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工商所实施清理整治的指导和督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部署;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变堵为疏,使广大经营者自觉、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有法可依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决杜绝推卸责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进无证无照查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津政发〔2016〕6号)的要求,务必汲取京津两次火灾事故的教训,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角度看待问题,切实履行监管义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不得以是否有照、是否应属其他部门在先管理等理由推脱本部门管理责任。

要把安全生产事项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共设施、食品药品等行业以及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等点位加强监管力量,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能够规范的,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生产经营;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推动配合 强化机制

我区局要在推动并配合区政府全面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将无证无照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新高度。对重点区位、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行为要彻底清理整顿,坚决查处;对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严格查处;不留安全隐患,对难以判定哪个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的复杂问题,要敢于拍板解决,不能养虎为患,坐视不理。

(三)及时通报 加强协作

实行“谁发现,谁通报”制度。发现生产经营者涉嫌无证无照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审批部门,情况紧急的,应立即电话报告联席会议或通报相关审批部门。被抄告部门应在接到抄告后立即予以办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反馈抄告部门。对无正当理由抄告后不回复或者拒不接收的部门,由联席会议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政府有关领导。

(四)加大宣传 营造氛围

要创新和加强宣传工作手段,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力度做好宣传无证无照治理的成果和对民众日常生活的意义。要寓教育于执法当中,引导民众支持查处取缔工作,形成无证无照综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将治理成果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有一定影响的、有代表性的治理举措要通过电视台、报纸和广播电台刊发。

(五)做好总结 及时报送

自12月5日起,每周一按要求通过OA向企管科报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统计表》(见附件),2018年1月4日前报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总结。经企管科归纳整理后,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委企管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