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规章  》 工作文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消费者协会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11 15:58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消费者协会2020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场监管委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统一部署。确保防疫和发展两条战线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推动消费者权益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要求,今年要继续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重点结合今年凝聚你我力量的主题及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项重点工作任务,以“严惩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扶植企业,帮助企业恢复活力”为出发点,支持复工复产,恢复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鼓舞战“疫”斗志,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如下原则:

1.坚持维护市场秩序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结合原则。紧密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部署和委“三清零”、“稳价格”、“办要案”、“促复工”、“抓防疫”等疫情防控各阶段重点工作,组织好今年的3?15各项活动。

2.发挥市场秩序监督员综合效能的原则。结合“红袖标、驻场制”,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作用,将关注重点放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上。

3.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一级响应要求,不搞集中聚集活动,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各单位干部职工人身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宁河消协成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少忠  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信用监管、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科、价监科、广告监管科、商标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消保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和检验监管科、种设备监管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经营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政务服务科、综合执法支队、药化医疗器械法规科、区消协、投举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刘宗友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野生动物宣传和检查活动。印制发放宣传画,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市人大和市政府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二)推行“你点我检”免费技术服务。配合市食检院、量信公司两家检验机构为企业提供3000项次免费技术服务。(责任单位:食品经营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食品生产企业复工风险防控直播培训。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复工风险防控免费直播培训。(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推广外卖订餐“无接触”式配送。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外卖订餐服务,实施“无接触”式配送。倡导就餐者打包离店食用,或选择外卖订餐服务,尽量避免堂食,减少面对面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广告监管。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测和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和发布药品、医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从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责任单位:广告监管科、药化科、医疗器械各市场监管所

(六)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法律法规宣贯等方式,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经营者、广告主等广告活动主体的教育培训,强化导向意识,引导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依法依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广告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组织落实工业产品临时许可、告知承诺、延长许可期限等服务措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

(八)开展企业现场帮扶。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质量技术方面的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答疑解惑,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同时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九)集中查处一批防疫期间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重点包括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高悬执法利剑,注重广泛宣传,加强媒体曝光,打击震慑侵权行为,助力消费安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价监科、广告监管科、消保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十)全员值守,保持诉求渠道通畅。投诉举报中心全体干部全员值守,及时接转市便民专线8890转办、以及政务网站、电子邮箱、来信等渠道的投诉举报,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十一)发起“拒绝野味 倡导公筷 从我做起”的承诺活动。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弘扬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区消协、各市场监管所

(十二)发布疫情期间消费提示。结合当前消费特点,针对网络消费等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责任单位:区消协、各市场监管所

(十三)开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以市区联动的方式,张贴转发宣传图画和内容,扩大年主题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消协、各市场监管所

(十四)开展健康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区消协、各市场监管所

(十五)做好咨询投诉处置和业务指导。认真接待不同渠道的消费者咨询投诉,重点关注疫情相关投诉,高效妥善化解消费纠纷。指导区消协按照统一口径规范回应疫情防控方面咨询投诉。(责任单位:全体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协调、处理本条线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强化部门业务工作指导推动,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今年原则上不允许开展聚集活动,同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和防疫工作。

(二)突出维权重点。要发挥好市场监管所“联系群众、深入一线”的传统优势,巩固好疫情防控期间“红袖标、驻场制”的先进经验,对群众反映的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和米、面、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理,及时曝光违法案例,震慑不法行为,提振消费信心,鼓舞战“疫”斗志。

(三)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做好组织协调、舆情监测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及时拨转投诉、举报件,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和举报线索,及时反馈处置结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排查,有效防范舆情风险;遇突发、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第一时间迅速处置;加强值班备勤,实施快速反应,迅速依法查处侵权案件。

(四)加强宣传报道。全局要围绕市场监管总局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部署和委“三清零”、“稳价格”、“办要案”、“促复工”、“抓防疫”等阶段重点任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标准化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专版专栏、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注意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留存各项活动照片、录像、简报、宣传报道等资料,汇总收集本部门工作情况。各单位结合每日疫情情况统计工作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于3183?15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消保科,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贾梦越        联系电话:6959314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