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市场监管〔2021〕108号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北京
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暨印发我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知发标字【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宁河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市场监管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增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持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二、责任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科、商标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
制发宁河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有关标志的保护,广泛宣传、细致排查。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许可时限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15日)
重点强化对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和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的检查,防范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者商标使用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从严处置。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2年3月底)
全面总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区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商标科和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总结汇总上报工作,同时负责对监管执法干部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严格治理,快速反应。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积极跟进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违法线索,对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遇到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检查。同时,要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加强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请于3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OA报送至知识产权保护科和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 李楠;联系电话:69115882;
综合执法支队 王凡;联系电话:69591115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26号)
2021年 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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