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03 16:25

津宁市场监管〔2024〕32号


为落实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依法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辖区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聚焦风险隐患集中领域。结合社会舆情和我区实际情况,对投诉举报较多,导致问题频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中小低端业态、批发市场和网络销售等领域的抽查比例。跟踪抽查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规定》要求,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同一类产品连续12个月内两次及以上国家、市级及各区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各市场所要建立可能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单位清单。

(二)坚持保障守护民生领域。关注各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加大电线电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全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儿童、妇女、老年人群守护力度,以儿童玩具、学生书包、婴儿纸尿裤、卫生巾、老年鞋等涉及特定人群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

(三)推动走深实践政策领域。落实乡村振兴、环保、创城、消防、燃气、电动车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将化肥、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尿素、涂料及胶粘剂、食品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燃气具、消防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计划,合理分配监督抽查资源,强化监督抽查支撑保障功能。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分工。由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确定产品抽查种类、检验项目及检验标准、工作方案、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数据、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各所做好配合工作。由质监科、综合执法支队、涉及的辖区监管所做好异议处理及后处理工作

(二)抽查对象。抽查对象包括本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含电子商务经营者)。线下重点抽查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以及连续两年跟踪抽查不合格企业。线上抽查对象包括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大型电商平台涉及注册地在本市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或实际生产地在本区的生产企业。

(三)抽查时间。2024年3月-12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按季度有序开展,对应生产节令和消费购物节提前部署抽查任务。

(四)抽查实施细则。宁河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参照国家、天津市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实际工作如有调整,制定宁河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五)主要任务。今年共计划抽查21种产品,其中儿童用品3种,工业生产资料3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2种,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5种,老年人用品2种,农业生产资料1种,卫生用品1种,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1种、消防产品1种、日用杂品1种,食品相关产品1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学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落实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主要的监督检查方式。各有关单位、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好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组织好本年度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确保抽查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结果处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落实“严实细快”监管要求,建立“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的不合格产品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异议处理、立案调查、整改复查的闭环,做到程序细化且有条理。

(三)做好信息报送。涉及不合格后处理单位要及时将不合格结果处理结果信息及时做好汇总整理,留存电子、纸质档案,确保报送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第一时间将后处理结果报送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附件: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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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