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市场监管党〔2022〕10号
经局党委2022年2月11日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晓星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建洲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伟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春梅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哲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蒙蒙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凯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晓锋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婷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孔阳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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