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市场监管党〔2022〕31号
经局党委2022年7月4日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连冬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宣传与应急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加刚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瀚骋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超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津津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吾旭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贾梦越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欢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佳佳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洪丽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莉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芧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书胜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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