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宁河区绿福佳蔬菜经营店(常淑文)销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油麦菜。
(一)2021年5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接到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GCJD-00081-2021),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绿福佳蔬菜经营店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05.07),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2021年6月1日,执法人员将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GCJD-00081-2021)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向天津市宁河区绿福佳蔬菜经营店进行送达,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油麦菜。
(三)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当事人于2021年6月1日启动召回程序,于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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