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宁河区满园春餐饮店、天津市宁河区悦沪笼包餐饮餐厅、天津市宁河区鱼庆餐饮店(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
(一)2022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FQAZOZQM035426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满园春餐饮店使用的碗(生产日期:2022-07-28)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FQA5U4TM036383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悦沪笼包餐饮餐厅使用的汤碗(生产日期:2022-08-02)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QA5U4TM036378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鱼庆餐饮店使用的筷子(生产日期:2022-08-02)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
(三)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当事人于2022年8月23日启动召回程序,于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宁河区满园春餐饮店、天津市宁河区悦沪笼包餐饮餐厅、天津市宁河区鱼庆餐饮店餐(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FQAZOZQM035426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满园春餐饮店使用的碗(生产日期:2022-07-28)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FQA5U4TM036383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悦沪笼包餐饮餐厅使用的汤碗(生产日期:2022-08-02)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到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QA5U4TM0363788F6),报告显示天津市宁河区鱼庆餐饮店使用的筷子(生产日期:2022-08-02)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案件情况。
天津市宁河区满园春餐饮店、天津市宁河区悦沪笼包餐饮餐厅、天津市宁河区鱼庆餐饮店餐(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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