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将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产品抽检结果、监管动态、政策扶持、法律法规等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在网站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务动态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时、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多个环节工作,强化程序规范、实体规范和审核力度,做到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规范流程操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详细的公开目录,做到每一项公开的内容都有相应的目录可归类,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检索,第一时间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7

行政强制

1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敏感性还不够,主动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其他结果1件,为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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