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发布制止餐饮浪费执法稽查典型案例
(2024年第2期)
案例一:天津倍食惠餐饮有限公司涉嫌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设置废弃物存放设施案
2024年7月31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操作间内放置的垃圾桶无盖、垃圾敞口放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4.10.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南开区旺盛火锅店涉嫌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及未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4年9月10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店内存放的饮料直接在地面摆放,未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5.4.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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