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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4-22 09:40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企〔20206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产〔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和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国家总局、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部署,坚持“强化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信息公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即在本行政区域内随机选取食品生产企业,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防范食品生产监管风险,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时间安排

本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时间为202051日至1130

三、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对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邀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和专家参与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置、报送相关信息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实施。

四、工作任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对辖区内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扎实开展风险等级为AB级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原则上全年组织一次抽查,抽查企业数量和比例不少于5%,并根据我区生产企业实际确定。

五、工作实施

(一)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二)检查事项及结果判定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本次检查事项包括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一个类别。事项类别为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事项随机选取《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重点项(*号)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

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与不符合3种形式。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符合;发现小于8项(含)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

(三)检查方式

实施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并可以随机进行抽样检验。抽检品种应以质量不稳定、风险度较高的食品为重点。

(四)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

1.建立食品生产安全检查人员库,应由从事食品生产监管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实行动态管理,并将检查人员录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检查组应当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和组员在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以邀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和专家配合检查,但近期参加过企业审查的审查员在检查该企业时实行回避。

2.抽查对象范围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中,我区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AB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为基数。

3.企业抽取比例根据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抽取1家企业,抽查比例为50%

(五)检查结果公示

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向社会公开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检查结果记录表。检查产生的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系统非计划模块中。

(六)检查结果处置

1.对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人员应当书面责令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日常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

2.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事权划分和网格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现场检查。严格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加强随机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严格实施现场检查,跟踪问题整改,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留存检查痕迹,及时报送信息。每户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档案保存,同时录入电子监管平台。按照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检查信息、工作总结等。

 

 

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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