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和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现将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于已办结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对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的执法文书,利用我局对外网站进行了公示送达。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南开区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情况,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网络销售备案情况等行政许可信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对外网站对接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实现了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众可查询。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本年度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检查结果,实现检查全过程留痕。四是做好行政检查与执法动态信息公示工作:通过我局对外网站,公开了市场监管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简报信息。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南开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与部署,为我局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为符合条件的新招录公务员申领证件。二是配齐执法记录设备:执法人员能够按照要求自觉佩戴执法记录设备,执法记录影音像资料基本储存于执法记录仪、计算机、移动硬盘等介质中。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能够按照要求穿着统一执法服装、佩戴齐全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此外,我局目前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模板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拟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执法人员能够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局对应进行法制审核的案件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判定标准、审理程序、审核要求,从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等方面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
二、行政职权行使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职责办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
(二)行政许可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宗旨,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的,以“建设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化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实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企业注册时间进一步压缩至0.5天。
(三)行政强制情况
我局行政强制措施均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无因行政强制被复议或被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行政检查情况
1.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推进风险分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推进巡回快检,对辖区内菜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开展第三方巡回式快检;三是推进专项行动,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等为契机,梳理历史隐患、排查新增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四是推进民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培育创建工作。
2.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验及专项检查。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隐患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4.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一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抽查机制、“一单两库”建设,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高质量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本次随机抽查,时有效将检查结果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5.商品价格监管:持续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6.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奥林匹克标志、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保护,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专项行动;二是强化纠纷化解,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多元化、一体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体系;三是对企精准帮扶,引导并组织辖区内5家重点企业申报市级资助项目、试点项目,深入走访、精准施策,针对不同企业具体化、个性化的实际问题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四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五进”活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做好专利授权:我区有效发明专利、有效商标注册总量多年来始终位居市内六区首位。
7.执法方式创新:贯彻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广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进一步优化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领域。此外,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投诉举报处置情况
一是发挥行政约谈、法治宣传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二是做好商务局转办工单、区网格中心便民热线工单及投诉举报平台工单处置工作;三是优化维权机制,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进ODR在线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引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
我局无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职权。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二是打造执法铁军:面向全局执法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制发相关工作指导;三是注重保障基层:在选人用人、考核评优等工作中注重向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支队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的基层一线部门倾斜;四是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当好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自觉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效、有突破、上水平。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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