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4-01 15:32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开罚〔2019〕60-1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

注册号

12120000401213592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姜廷学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使用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使用的位于南开区庆丰路10号的两部电梯于2018年11月27日经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不合格,当事人仍继续使用,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 3 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