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年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22 16:10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2015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熟知以下报送事项:

一、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jcredit.gov.cn)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向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tjcredit.gov.cn)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向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可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也可以到登记的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报告。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视为不公示其年度报告内容。报送纸质报告需要的书面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委托报送的,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1项至第6项信息为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1项、第2项、第6项信息应当填写截至填报当天的最新情况,其他年度报告信息填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不准确信息的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及理由与年报信息同时公示。

四、填报须知

(以私营公司类型为例)

1、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8、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9、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10、企业资产状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11、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12、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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