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市场监管委2023年第16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2023年4月28日
市市场监管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制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除名制试点工作方案》
信用监管处
2023年12月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