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各自官网分别发布关于《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联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期截至2023年10月4日。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与建议56条,经共同研究,决定采纳合理化意见与建议20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的32条意见纳入今后工作参考,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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