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促进政府规章有效实施,提高政府立法质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对《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主要内容有:
一、存在问题
请从以下方面提出《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
(一)规章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是否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和立法权限;
(二)规章是否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立法目的和制度措施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现状;
(三)规章规定的行为规范、执法措施和程序,是否明确具体、严谨合理、易于遵照执行,与立法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四)规章设定的制度措施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协调,与同位阶规章之间是否冲突,有关配套制度是否完备;
(五)规章是否得到有效宣传,是否被管理服务对象知晓、遵守,是否能够有效解决有关领域的具体问题,实现预期效果。
二、意见建议
请针对所提问题,提出完善规章内容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4日,请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cjgxyjgc@tj.gov.cn,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见草案正文)
2025年11月10日
草案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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