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依法诚信从业,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反馈我局,反馈请注明“《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22-23520871
电子邮箱:syjjylqxjg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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