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申请人应确定受托生产企业,建立符合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规定签订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等。(二)注册申请人应在已建立的委托生产关系下生产注册检验样品。(三)注册申请人提交产品注册申请时,生...[查看更多]
按照申报准备各事项的逻辑关系,注册申请人可以参照如下顺序进行申报准备:产品立项确认、质量体系建设、样品生产与检验、开展临床试验、申请唯一标识和完善注册申报资料。[查看更多]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执业,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查看更多]
可以通过天津市药品企业政务服务平台(http://218.68.17.156:8084/)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进行申请。[查看更多]
可以通过天津市药品企业政务服务平台(http://218.68.17.156:8084/)进行申请。[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查看更多]
不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具体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查看更多]
需先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才能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本市受托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可以使用经注册人授权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申请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