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的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通过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平台向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提交备案资料。
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申请人通过天津市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平台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资料,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申请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资料,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医疗器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