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
(2024年第11号)
为强化疫苗生产及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疫苗储存配送质量监督,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质量监管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流通[2017]84号)要求,现就中逸安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疫苗(二类)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品种目录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储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 |
区域仓储(有/无)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中逸安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高新大道86号 |
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注册证号:国药准字S20100004)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488号A5、A6、C7、D2 |
正定县牛家庄村西南(一期库、二期库、三期库) |
河北省内(区域配送、区域仓储) |
有 |
2024/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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