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
(2025年第21号)
为强化疫苗生产及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疫苗储存配送质量监督,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质量监管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流通[2017]84号)要求,现就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学研究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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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品种目录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储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 |
区域仓储(有/无)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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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学研究所 |
云南省昆明市茭菱路935号 |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16)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60007)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02)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17023) |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三经路5号7号库 |
N/A |
天津市 |
无 |
2025年11月09日至2025年12月01日 |
附件: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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