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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监管办完成我市首次临床试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30 13:53


第四监管办完成我市首次临床试验机构

专项检查工作

日前,按照我局关于开展产品上市前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第四监管办联合市药化审评查验中心、市器械审评查验中心组织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了首次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上市前环节为重点,严肃查处药械研发机构资质造假、擅自变更、违规使用特殊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步对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核查,严肃查处临床试验造假,旨在提升药械注册管理质量,确保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的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和上市产品安全有效。

第四监管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统筹精锐执法力量,明确专人牵头、专班负责。辖区试验机构有多家为三甲医院,具有开展临床试验项目多、涉及科室多、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为此,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前进行专题培训,明确检查要点与检查内容,在检查过程中结合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了中期推动会暨培训会,对检查重点和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细化,检查规范性和检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第四监管办已完成我市20家临床试验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缺陷的机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研究项目。下一步,第四监管办将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解决专项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药械研发机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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