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21年版)颁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制剂标准水平,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药监局对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进行梳理,编制完成了2021年版《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规范》(以下简称:《制剂规范》),并于2022年7月30日颁布实施。
新版《制剂规范》共收载医疗机构制剂品种591个,其中中药制剂455个,化学药制剂136个。新版《制剂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实际,尤其是中药制剂的特点,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以确保用药安全为目标,对制剂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提升,规范了标准正文中关于【处方】【制法】【功能与主治(适应症)】【用法与用量】等文字表述,使各检测项目均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的通用技术标准,切实保障制定和修订的制剂标准科学、严谨,能够有效控制医疗机构制剂质量。
作为我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新版《制剂规范》的颁布实施将对保障我市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维护患者健康、促进制剂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做好新版《制剂规范》的宣传贯彻,并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检查,保证新版《制剂规范》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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