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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监管办深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8-26 17:25

第五监管办深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为落实市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排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夯实辖区市场监管局属地监管责任,第五监管办深入开展了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督查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第五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第一时间部署并开展工作,明确8类重点产品及9项督查细则,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和疫情防控规定开展督导检查,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是精心准备,压实督查工作。科学筛选督查点位,制定《督查点明细表》,做到“有的放矢”;细化检查方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表》,做到“心中有数”;在督查中认真填写《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督导检查情况记录表》并落实当日反馈制度,梳理形成《督导检查台账》,将各环节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迅速行动,发挥督查实效。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领业务骨干组成2个督查组,按照市局要求对南开、武清、宝坻、蓟州4区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已督查5家核酸检测机构,发现问题2项,均已在当日反馈辖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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