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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监管办积极推进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01 11:25

为贯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落实市局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第四监管监办不断强化对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专班负责,统一协调力量。第四监管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督导检查专班,负责推进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督导检查工作。做到工作有领导,任务有分工,责任能落实。


二是制定计划,分组实施督查。专班统筹各项督查工作,结合督查主体情况,制定督查计划,安排督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监管人员特长,分组开展督查,保障督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培训,提高督查水平。专班梳理各督导检查要点,开展集中培训,统一督查标准,多举措提高检查能力和督查水平,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效果。


下一步,第四监管办将按照市局要求,加大对各项督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践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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