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开展国庆节前零售药店“哨点”
监测督导检查工作
为强化国庆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9月28日,天津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胜昔带队对和平区旅游热点“金街”周边零售药店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实地查看零售药店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7日核酸阴性结果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机抽查“四类药”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台账,重点检查实名登记销售、凭处方销售等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到位,以及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督导组强调,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抓好“十一”假期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监管部门要高度警惕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思想,时刻绷紧疫情防控的弦,毫不放松抓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落实工作。二是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四类药”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名登记销售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漏报、迟报、错报等现象,切实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三是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坚决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和节日期间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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