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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监局开展国庆节前“美瞳”“医美”等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30 17:42


天津市药监局开展国庆节前“美瞳”“医美”等

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监管工作部署,强化“十一”假期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9月28日,天津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胜昔带队对和平区部分眼镜店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实地检查了眼镜店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在资质审核、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含网络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情况。现场听取了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以及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防控落实措施情况汇报,并就发挥商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行业守法、诚信、自律,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督导组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一要深刻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真招实策推动工作开展,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要突出整治重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特别是在“十一”假期期间,要加大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以及网络销售等重点业态的监督检查力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案件查办,科学分析、精细梳理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拓展案源,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科普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行业商会协会交流协作,营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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