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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监管办严格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17:50


第五监管办严格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按照市药监局《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第五监管办结合辖区药品监管实际,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一是深入普法宣传,做到“入人心”。集中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重点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职权划分、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二是建立企业档案,做到“底数清”。监管人员向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逐一电话核实是否存在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企业填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档案。通过将辖区企业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纳入日常监管,持续督促企业规范药品网络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做到“有力度”。根据消费者反映辖区某企业在进行处方药网络销售时,存在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为的问题线索,我办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存在通过处方审核前,向消费者展示处方药说明书等信息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期改正,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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