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会要求,天津市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梳理专项任务,压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方案筑基,提速体系构建。市药监局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药品各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方案》,提出“三个明确”,加快推进全市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关键节点,自2025年9月1日起,实现全市地产药品全部赋码上市;2025年10月1日起,实现全市所有在营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全品种扫码上传;2026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所有在营零售药店全品种扫码上传。经营企业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于2025年10月底完成。二是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发挥“三医”协同作用,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出入库扫码工作。三是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全品种药品追溯要求;落实全市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将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有效监督推动。
强化监管,确保取得实效。市药监局印发工作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监管责任。各监管办聚焦药品经营环节关键风险点,通过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第三方平台、连锁总部等经营主体开展排查,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不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药品经营市场环境。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智慧监管+现场核查”相结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经营环节的动态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培训会、专题讲座,邀请执法办案业务骨干、相关领域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医”联动,深化部门协作。牵头召开天津市药品追溯信息“三医”共建共享共用推动会,围绕“两定机构”(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药品批发企业入库扫码上传时,运用医保结算数据信息提前预警等情况进行交流,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关口前移、风险前置,避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同时,以特殊药品为试点品种,选取部分“两定机构”,探索将生产经营追溯数据与医保结算追溯数据联通,打通全流程追溯,减少医疗机构重复扫码。
市药监局将继续强化高风险线索核查处置,以各级医保、药监、市场监管部门协查通报或移送的线索为重点,对药品上下游流向数据进行核查,及时控制风险隐患。同时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对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指导企业落实购进查验与质量规范责任,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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