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监妆管〔2019〕11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
“寇诺博泉KRNOBQUE焕彩美肤霜”假冒化妆品通告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寇诺博泉KRNOBQUE焕彩美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查,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寇诺博泉KRNOBQUE焕彩美肤霜”均为假冒产品。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各执法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联系人:印江红 联系电话:23520852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寇诺博泉KRNOBQUE焕彩美肤霜”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32号)
2019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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