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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0 17:50
政策解读: 《天津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要求,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天津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我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1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