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管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2019年4月对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飞行检查发现,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项目(见附件),应暂停生产进行整改,企业所在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落实。企业应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附件: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
天津市金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立津 |
企业负责人 |
李立津 |
管理者代表 |
王晖 |
注册地址 |
南开区西湖道95号南开工业园鑫茂民营科技园B座五层-A单元;B座一层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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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南开区西湖道95号南开工业园鑫茂民营科技园B座五层-A单元;B座一层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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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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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一次性GC琼脂培养基、一次性选择性XV琼脂培养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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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目的 |
有因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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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体外诊断试剂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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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缺陷和问题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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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和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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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2条,其中严重缺陷项1条,一般缺陷项1条,具体描述如下: 严重缺陷项1条: 规范第二十四条 企业生产产品“一次性选择性XV琼脂培养基”过程中添加“克林霉素”、“杆菌肽”成分,但企业未制定该工序相关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一般缺陷项1条: 规范第二十七条 企业生产产品“一次性厌氧琼脂培养基”随工单(JL-7.5.1-01-04)中“3.高压灭菌”记录“开始灭菌时间为13:54,灭菌时长为30分钟,灭菌结束时间为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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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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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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