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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五步走” 调研宣贯立制齐动手——第四监管办推进片区境内责任人监管走向深入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28 15:55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辖区境内责任人监督管理,按照市局相关要求,近日,第四监管办采取“五步走”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此项监管工作,并结合“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办内专题部署。办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药品生产、经营科室全体干部参会,全面了解市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共同学习《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二是深入企业调研。办主要领导牵头逐一对相关企业开展了调研,了解企业授权品种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及目前还存在的难点问题等,初步建立监管档案及台账。三是政策宣贯指导。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详细讲解《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市局具体要求,指导境内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义务,对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意见。四是出台监管指南。结合监管办科室职能设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第四监管办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监管工作指南》,明确科室职责划分、监督检查要点和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五是开展现场检查。下一步,我办将按照职责划分,结合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对相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排查防范风险隐患,确保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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